各系,各部门:
根据穗职教函〔2010〕22号文件的要求,省重点及以上技工院校增设《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09年修订)》以外的专业需报广州市职业教育教研室备案。
现请各系部将2013年新增专业相关资料,于2013年9月10日前交电子版及纸质资料报送到教研室南瑞亭nanrt @gzjtjx.com。
相关资料包括:
1. 新设专业的可行性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行业发展背景、人才需求调查与预测、师资队伍、实训设备设施及场地等。)
2. 新设专业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3. 新设专业拟任师资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及师资任职资格材料(包括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技能等级证等复印件)
4.新设专业实习场所﹑实习设备情况表(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