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全体教职工:
根据《关于印发〈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现开展2012-2013学年教研教改成果综合认定,统计周期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凡在统计周期内荣获各类教研教改成果(包括论文类、课题类、教学设备类、课件教案类、教材类、技能竞赛类、教学竞赛类)的教职工,请认真填写《教师教研教改成果综合认定表》(见附件2),并于9月30日前将《教师教研教改成果综合认定表》打印稿及相应佐证材料一式两份递交到各部门信息员处,各部门汇总后统一递交到教研室,经认定后给予奖励。
附件1: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方案.doc
教研室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