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林岚等同志担任新教师指导教师的通知
各部门:
本学期共有3名新教师加入我院教师队伍,经系部推荐、教研室审核,决定聘请林岚等同志担任新教师指导工作,聘期从二○一六年三月至二○一六年七月,具体见下表:
序号 |
系部 |
新教师 |
指导教师 |
1 |
物流与工商管理系 |
康华滢 |
林岚 |
2 |
荔湾汽车系 |
赵欣 |
黄文婷 |
3 |
荔湾汽车系 |
黄艳霞 |
南瑞亭 |
请上述指导教师认真阅读《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指导教师职责》(见附件1),尽快联系新教师开展指导工作。辅导期满指导教师需对新教师作出考核评价(见附件2),并提交《指导教师工作记录》(见附件3)与新教师的教学工作总结至教研室。
教研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