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组织2010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和涉农专业学生申报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的通知
各系部、2010级班主任: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0学年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穗财社【2011】79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抓紧审核和上报2010学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免学费政策名单等工作安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请2010级相关班主任抓紧组织审核和上报2010年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该项免学费政策。现将我院申报的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免学费财政补助对象为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2010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技工院校在校学生。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补助。
二、补助标准:
省财政按每生每年2500元的标准对全省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予以补助。
三、申报流程:
1. 各2010级班主任到各系部领取《广东省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申请表( 学年)》附件一,也可以到各系群共享上下载电子表格A4纸正反打印。
2、组织学生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表格(一式两份)。
3.申报资料准备。
a、学生的申报表格需村委、乡镇政府及县级扶贫部门盖章。
b、县级扶贫机构证明(由村委会开具,乡镇政府及县级扶贫部门盖章)等相关证明材料。
c、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申报资料的汇总和初审。各班主任根据学生上交的申报资料,填写好《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 学年)附件二,(学生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学生编号可在群共享上查询),学生签名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各系部部长处。部长进行初审后交学生处。
5、资料审核和资格认定。
学生处根据学生上交的材料进行资格认定,对符合申报件的学生按照省下达的指标数(200人)进行上报。
四、工作要求
1、资料需在
2、此项免学费工作惠及民生,请各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免学费政策全面落实到位。对此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学生的投诉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学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