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温馨提示
(一)本《须知》仅适用于我校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学生。
(二)本《须知》中的年度,均为社会保险年度,即当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三)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过程中的各种审批事项一般均可在医疗机构由院方通过系统直接办理,参保人无需亲临市医保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过程中碰到问题,可直接到医院医保办或医务部门咨询、反映。
(四)本《须知》未尽之处,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1.网站:
广州劳动保障信息网:www.gzlss.gov.cn
广州医保管理网:www.gzyb.net
2.电话:
省、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电话:12333
3.亲临市医保局白云区分局:
服务地址 白云区景云路38号首层自编05号
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7:00
4.在我校学生处、医务室咨询:
沙太校区3号楼202学生处办公室
电话:87431427
沙太校区3号楼206医务室
电话:87435175
荔湾校区8号楼一楼学生处办公室
电话:81938366
荔湾校区8号楼一楼医务室
电话:81360385
(五)本《须知》内容如与政策有出入,请以最新政策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