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团委工作职责
院团委是在院党委与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群众组织。其职责范围是:
一、宣传、贯执行党的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及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决定;组织团员青年学习时事政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理论水平。
二、围绕党和团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对全院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法制纪律教育,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带领团员青年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健全团内规章制度,办理新团员的审批和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办理团员组织关系转入、转出、注册手续,做好团内档案工作。
四、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并及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五、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了解和反映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
六、指导各团总支部的工作,推广他们的工作经验;检查、考核各级团总支、支部的工作情况,表彰奖励团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优秀团支部。
七、积极开展团的宣传活动,负责学生团的报刊、黑板报的指导管理工作;指导社团学生工作,搞好社团培训工作,创建品牌社团活动。
八、指导和组织学生在校园内开展健康的校园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参加校外联谊、演出、比赛活动。活跃学生业余文化生活,陶冶学生情操。
九、负责对违纪团员的教育和处理,坚持从严治团的方针,整顿团风团纪,促进形成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十、办好青年团校,加强对团员青年进行团的基础知识教育,办好团干培训班,加强团的阵地建设;配合院党委和有关部门做好对团学干部的考察和在学生中的党建工作,推荐优秀教工青年与优秀学生入党。
十一、组织召开团的代表大会。
十二、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团委书记职责:
一、根据院团委职责,负责团委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和团总支书记会,传达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研究确定学院团的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根据院党委、上级团委的工作部署,主持制定团委工作计划和安排,并检查、督促和总结工作。及时向院党委领导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熟悉团情,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并帮助团委各部门抓好日常工作。
五、关心全院各专兼职团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经常和他们交流思想,并检查、考核其工作表现,并就有关较大问题以及实际困难向学院党政部门和领导汇报反映。
六、经常帮助指导各专业系团总支、学生分会开展工作,组织团干部认真学习党和上级团委有关工作的指示,学习团的业务知识和工作方法,研究学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
七、签发以团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材料。
八、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团总支书记职责:
一、在学院团委和系党支部书记领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具体负责共青团工作。
二、按照团的组织制度,在团委的指导和领导下做好团总支的组建和换届工作,按照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原则,根据团总支工作职责,安排好团总支委员的工作分工;带领团总支委员行使团总支职能,负责对各团支部的组建、换届和其它工作指导和监督。
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团总支委员集体讨论本系有关团内的重大问题,制订团总支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团总支主办和承办的各种教育活动和大型竞赛活动方案。
四、按照团委的年度工作要点和计划,负责起草和制定团总支学期工作计划,负责团总支学期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总结,负责团总支年度工作考核。
五、按照团总支会议制度,按时召开团总委员会议和团支部书记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和决定,及时布置和落实上级要求的各项活动,做好会议记录。
六、按照团的队伍建设,负责对团总支委员和团支部委员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能力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等教育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抓好对本系全体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等思想教育工作,带领各级委员贯彻落实好团内各项制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
八、及时完成团委和系党支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