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干部公假申请管理的通知
学院各系部,各团(总)支部、学生会、各社团,各班主任:
为进一步促进学院第二课堂的健康发展,加强学生干部公假的管理,经学院有关部门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团(总)支部、学生(分)会成员、各学生社团成员工作及训练时间应以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为原则,活动时间上尽可能安排在课余时间。在工作过程中如遇重要活动,确实需要在上课时间或集会时间进行工作、训练的,经向所在系部申请、审批、同意后可以请公假。
二、学生干部请公假时需填写《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学生干部公假单》。
三、《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学生干部公假单》必须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方可生效。
1.公假单填写内容需有所属部门盖章,审批教师签名及留有审批教师的联系电话(手机);
2.公假单内合计人数的填写必须采用大写汉字(壹人、贰人、叁人……);
3.公假单需采用纯白色纸质版式。
四、团委、学生(分)会所属部门、各学生社团成员公假都适用于此办法。
五、本办法从2012年6月1日起施行,启用新版学生干部公假单(附件1)。此后学生干部公假请假手续必须严格遵照本办法执行,原公假单废除。
六、本办法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学生干部公假单.doc》
学生处、团委、教务处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