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学年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关于开展新学年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各系部,全校2012级新生各班班主任,开发区、中山八、侨光校区、花都汽车城分教点:

    根据广东省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广东省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劳社[2008]38号文)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教育管理处《关于抓紧报送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结算及申请资料的通知》(粤技管[2009]22号)文件,以及《关于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县镇非农户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相关政策的通知》(粤财教〔2011263号)文件要求,我校将立即进行新学年国家助学金的组织申请、统计、汇总、审核、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申报对象及标准

(一)申报对象:

(1)  具有我校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城市家庭低保户的学生(要求提供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享受智力扶贫资助的学生和享受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2)         广东省内县镇非农业户籍学生符合以下两类的一年级新生;

第一类是界定为农村户籍但目前未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林民、渔民以及其他无法界定的学生;

第二类是户籍所在地为附件2《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区域分布表》中所列的地区,都可以申报国家助学金,而其他表中未列出的县、区等则不属于扩大申报范围。比如广州地区,其所辖的增城市、从化市(附件中已列出)即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因此增城市、从化市的非农户籍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而白云区、番禺区等属于广州市的中心辖区,不在附件所列县镇区域,故白云区、番禺区等不属于扩大申报范围,也就是说白云区、番禺区的非农户籍学生仍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的申报条件。

(3)         符合以上条件但上学年没有申报的二年级学生。(去年已经申报的学生不用重复申报)

   (二)发放时间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9月份申报,经审批通过、财政资金核拨到位后于次年学期末发放。每人每年1500元,共资助两年。

     二、班主任工作步骤

   (一)组织填表(报到当天或开学一周内)(91---9月7

    1.请各班主任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技工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同时指导学生将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好后粘贴在表格下方指定位置(正反均要张贴),贴好照片;

    2.交户口簿复印件,城市户口的低保户另外要提供低保证(全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按申请表、户口簿、低保证的顺序装订;并再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以班为单位同申请表顺序一样单独装订,供财务处统一办理发放助学金专用的银行卡。注意:户口簿复印件为户口簿的首页(以便核实是否为农村户口)及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正反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城市户口附民政局发放的低保证等复印件。

   (二)填写核对《××班受助学生汇总表》(附件4),《银行批量开卡信息表》(附件5)(910914

    1.将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录入到《××班受助学生汇总表》和《银行批量开卡信息表》中。汇总表和《银行批量开卡信息表》里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定要与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完全一致,否则银行无法及时开卡,导致银行卡发放延迟;

    2.对照学生的户口簿复印件及低保证,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能漏掉,也不能多报,不清楚的应向部长咨询;

    3.将资料补全,尤其是填写“生源地”,要具体到县(市)或区,并对原有信息进行核对;

4.根据学生生源地,在“省内生源分布”一栏中进行分类记数,填写“1。分类时,要根据《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户籍和生源地划分说明》(附件3)填写。

5.县镇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填“县镇”户籍。

   (三)申请材料注意事项:

(1)  凡是农村户籍学生户口簿中没有明确体现出农业户口性质的情况,如有些户口簿首页上写的是“家庭户”、“自理口粮户口”、“粮农”等,必须请当地派出所出具类似于“经核实,此户口属于农业户口”的证明,并加盖公章。且将该原件证明材料与申请资料一并上交。

(2)         身份证必须为有效的,且有效时间在2013531之后。如果没有,先提供现有的身份证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同时要办理有效期在2013531之后的身份证,于下学期开学之初由班主任交给各系部之后交给学生处。根据上学年银行开卡反馈回学校的情况,许多没有身份证,或是身份证有效期不在银行开卡的时间内(次年5月)的,银行不给办理中职卡。

   (四)上传汇总表,上交申请表。( 9月17—21日)

    请各班主任于917上午1100前务必将《××班受助学生汇总表》和《银行批量开卡信息表》发送至部长邮箱。同时,将学生书面填写的《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交至部长处审核。920下午400前,再请部长将审核好的所有资料转发到学生处黄锐老师邮箱。

   (五)公示及上报。(930前)

学生处将对各系所交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进行公示,各分教点在本校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审核好的资料按照要求整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工作要求

   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是一项政府民生工程,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该项工作,遵守相关纪律,不得出现虚报、漏报、错报、冒领等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宣传发动,杜绝漏报现象。各班主任老师、部长、学管负责人、各分教点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助学金的宣传发动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发动所有符合助学金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各班主任需亲力亲为,对本班学生逐一进行检查,严禁出现全部交给学生干部代为处理的现象,务必使本班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无一人漏报。各级工作人员应保管好相应资料,不得出现漏报现象。如出现了因工作失误、致使符合条件的学生未申报或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或班主任的责任,并可责令相关责任人赔偿学生的损失。

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出现虚报、错报现象。对于申报时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错误的,如造成对学生的损失或对学校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或经办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审核,层层把关,确保监管有力。

各系部、各分教点的学管工作负责人务必对本系或本校区的申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各类错漏现象并整改,同时,要抓好工作进度,督促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对各系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确保层层把关,使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及时。 

   学生处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1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区域分布表

 附件3申请国家助学金学生户籍和生源地划分说明

 附件4技工院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附件5银行批量开卡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