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免学费政策的通知
各系部、各班级:
2010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及2011学年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报工作已经结束,我校申报的名单已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部分人员未通过),现将批准名单予以公布。
学院决定立即按照上级要求落实免学费政策,即凡被批准免学费的同学,自入学至第三学年结束,免交学费,只需交住宿费、教材费和考证费等费用。
财务处将在下学期开学之初对被批准免学费的学生办理退学费工作,退还其自入学以来已交的学费(2010级的学生退2010学年两学期和2011学年第一学期,2011级的学生退2011学年第一学期,另:从金领校区转回来的学生只退2011学年第一学期)。请各系部、各班主任及时传达,认真落实。班级有被批准免学费的,班主任要通知其家长,并做好记录,确保退还的学费安全送达,让免学费政策落到实处。
学生处 财务处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