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开展2012年广州市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分教点,各系部,各2012级、2011级、2010级班主任:

    根据国家及省市文件精神,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我省扩大中职技校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为做好此项工作,请各分教点、各系部、各班主任做好今年我院中职免学费名单的申请上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范围。

    免学费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今年具体免学费范围:一年级为2012级学生,二年级为2011级学生,三年级为2010级学生。

二、免学费资格。

(一)具有以下其中一个条件可认定为农村(含县镇)学生:

1.户籍类型为“农业人口”;

2.根据广州市市委、广州市市政府《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户口簿内页“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项目中印有“201051起统称居民户口”字样的原农业户口人员;

3.广东省县镇户籍。户籍所在地为附件2《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国家助学金区域分布表》中所列的地区的学生,无论什么户籍形式,都可以申报免学费,而表中未列出的县、区等则不属于扩大申报范围。比如广州地区,其所辖的增城市、从化市(附件中已列出)即为非地级以上市中心辖区,因此增城市、从化市的农业和非农业户籍学生都可以免学费。而白云区、番禺区等属于广州市的中心辖区,不在附件所列县镇区域,故白云区、番禺区等不属于扩大申报范围,也就是说白云区、番禺区的非农户籍学生不符合免学费的申报条件。

(二)以下情形可认定为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持有以下证之一学生:《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城镇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五保供养证》或市总工会核发的有效《特困职工证》;

注:持有以上这些证件才能做为申请依据,临时开具的困难证明无效。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

3.本人或家庭成员因工伤或患重大疾病;

4.家庭遭受重大灾害或变故的学生;

5.父母双方或一方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

6.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丧失劳动能力。

三、提交资料时间进程

(一)组织填表及收集资料(423---5月3

    1.请各班主任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广东省技工院校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此申请表由学生处统一提供空白纸质件,请各系部根据本系学生人数统一到学生处领取,贴好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有效期止于20136月底;2010级和2011级学生只需一份,2012级学生需要两份;正反面同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主页及本人页);

    4.相关部门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班主任审核原件,交复印件一份。

(二)填写核对《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427---5月3)。本表各班主任及系部只需提供电子版。

    1.将本班符合条件的学生资料录入到《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中。汇总表里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一定要与身份证复印件上的完全一致,否则银行无法及时开卡,导致银行卡发放延迟;

    2.对照学生的户口簿复印件及低保证,认真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不能漏掉,也不能多报,不清楚的应向部长咨询;

    3.填写“生源地”,要具体到县(市)或区,并对原有信息进行核对;

    4.免学费申请表里的学号为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学生编号(附件4)。同时填写免学费签领表(附件5),各班主任根据本班学生人数自行增加签领表行数,打印后给学生填写。

(三)上传汇总表,上交申请表。(54- 5月6

    请各班主任于56上午1100前务必将《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发送至部长邮箱。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交至部长处审核。58下午400前,再请部长将审核好的所有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件)发给学生处黄锐老师。

(四)公示及上报。(57-5月17

    学生处将对各系所交名单进行汇总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院进行公示(各分教点在本校区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生处将审核好的资料按要求整理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工作要求

   国家免学费申报工作是一项政府民生工程,关系到政府形象,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所有参与该项工作的人员务必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该项工作,遵守相关纪律,不得出现虚报、漏报、错报、冒领等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做好宣传发动,杜绝漏报现象。

    各班主任老师、部长、学管负责人、各分教点相关负责人及相关处室工作人员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宣传发动及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发动所有符合免学费申报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各班主任需亲力亲为,对本班学生逐一进行检查,严禁出现全部交给学生干部代为处理的现象,务必使本班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无一人漏报。各级工作人员应保管好相应资料,不得出现漏报现象。如出现了因工作失误、致使符合条件的学生未申报或未在规定时间申报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或班主任的责任,并可责令相关责任人赔偿学生的损失。

2.确保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出现虚报、错报现象。

    对于申报时弄虚作假、或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错误的,如造成对学生的损失或对学校的声誉造成负面影响的,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或经办人员的责任。

3.加强审核,层层把关,确保监管有力。

    各系部、各分教点的学管工作负责人务必对本系或本校区的申报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发现各类错漏现象并整改,同时,要抓好工作进度,督促班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按时完成任务。学生处相关工作人员也应对各系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不放过每一个细节,确保层层把关,使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及时。 

 

 

附件1免学费申请表.xls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2广东省县镇非农户籍享受免学费区域分布表.xls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3免学费学生名单汇总表.xls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4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管理系统编号.xls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5免学费签领表.xls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参阅文件:

以下附件为起草本通知的参考文件,供各位参阅。

参阅文件.zip

 

学生处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