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立即推荐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班主任的补充通知
各部门:
为确保2013-2014学年学生工作顺利开展,根据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班级班主任需求情况,现将班主任推荐工作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 2013年招生计划的说明
1、北校区、开发区分教点班主任由各校区自行安排。
2、荔湾汽车工程系专业班级第一年理论课程在侨光教学点,班主任由侨光理论教学点自行安排。
3、校本部(沙太校区、荔湾校区)班级需要安排校本部班主任(除荔湾汽车工程系专业班级处)。
二 侨光理论教学点下学期回荔湾校区教学的班级(如下表),需要推荐安排校本部班主任。
序号 |
校 区 |
班 级 |
|
序号 |
校 区 |
班 级 |
1 |
荔湾 |
汽修12-04 |
6 |
荔湾 |
汽修高12-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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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荔湾 |
汽修12-05 |
7 |
荔湾 |
汽驾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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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荔湾 |
汽修高12-05 |
8 |
荔湾 |
汽电高1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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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荔湾 |
汽修高12-06 |
9 |
荔湾 |
汽电/汽检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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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荔湾 |
汽修高12-07 |
10 |
荔湾 |
汽修与改装12-03 |
三 三年制中级转五年制高级班新增的班级,各系部根据具体人数情况与相关部门协调增设,并推荐安排校本部班主任。
各系学生工作负责人务必组织学工部人员积极发动符合条件的老师,根据以上需求,尽快确定拟推荐名单(包含本系沙太和荔湾两校区的所有班级,荔湾非汽车专业的系部应与学生处做好沟通),并填写《班主任推荐汇总表》,于6月28日中午12:00前交至学生处徐晓红老师处,电子版发至伍松林或徐晓红邮箱。
学 生 处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