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届(2011级)成人大专毕业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的通知
各系部,各广州城市职业学院2014届(2011级)成人大专班级班主任:
《广东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登记表》及毕业证相片已到学生处,请相关班主任按本班成人大专应毕业人数(名单见附件)进行领取,并及时通知学生填写上交。具体要求如下:
一 封面填写要求:
封面的学校、系别、专业、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不用学生填写,由学生处统一盖章填写。
毕业学生只填写“姓名、入学时间、学号、填表日期”四项。封面日期用中文小写,其中入学时间为:二O一一年三月;填表日期为:二O一三年十一月二十日,学号:依据附件填写完整的学号。
二 表内填写要求:
a) 要求学生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
b) 粘贴相片,统一粘贴新华社提供的小一寸毕业相片(此相片与《毕业生登记表》同时发放。
c) “班主任意见”一栏由班主任负责填写,主要内容是总结毕业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表现,即简短的鉴定,最后落款签名及日期。
d) 班主任意见以下各项内容不用班主任和学生填写粘贴,由学生处统一填写粘贴。
e) 登记表内各项内容不能为空,若无具体内容如曾用名,在学期间奖惩情况则应填写“无”字。
f) 表内落款日期均用中文小写,例如:二O一三年十一月三十日。
三,登记表上交时间:
11月27日之前将登记表交回学生处黄锐处(电话87431427)。
附件
学生处
二O一三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