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委员会
院团〔2015〕05号
关于收取2015年全年团费的通知
各团总支、教工团支部、各班团支部:
团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是共青团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增强团员意识和组织观念的一项重要措施。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缴金额
根据团费上缴和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团委的相关要求,确定我委团员缴费金额为: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人每月应缴团费3.00元,无工资收入的团员每人每月应缴团费0.50元。即:教工团员2015年度金额为36.00元;学生团员2015年度金额为6.00元。
二、收缴日期
各团组织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请各班团支书记主动争取班主任支持、认真落实团费收缴工作,确保按时足额完成上缴任务,并将团费于2015年4月12日前汇总,填写《各支部团员缴费登记表》(附件1)到各团总支书记(负责人)处;各团组织负责人认填写(手写)《团(总)支部上缴院团委团费凭条》(附件2),于4月12日前统一上交学院团委办公室何腾飞副书记处。
三、工作要求
团费收缴是加强团员管理的基础工作,团费收缴的成效,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团的基础工作水平,学院将把各团组织团费收缴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无特殊原因不交或少交团费的组织,将取消评优评先的评选资格。
逾期不办者,将按照团章有关规定给予自动退团处理。
团费收缴工作联系人:
何腾飞,联系电话:13560300466;
附件:1.各支部团员缴费登记表.doc
共青团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