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产业系、各班级、院团总支、院学生会:
为激励先进,树立良好的学风和班风,推动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根据我校《学生管理手册》 学生奖励条例,现将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学年操行总评为“优”。
2.学习好: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各科成绩优良(学年各科成绩在85分以上)。实习期内能积极参加生产实习劳动,遵守劳动纪律,实习成绩优秀。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每学期病假不超过五天。
(二)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以“三好学生”条件为基准,积极主动开展班级和学生会工作,责任心强,起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学年学生工作中成绩突出,学年各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二、评选名额
1.“三好学生”按每班总人数的5%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每班推选2名。院团委、学生会推选12名;荔湾校区团总支、学生会推选8名;沙太汽车系团总支、学生会推选8名,物流与工商管理系、机电工程系、信息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各推选6名。
3.各类学生社团推选25名。
三、资料上交及时间安排:
各班主任于7月10日前上交资料(见附件1 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审批表、附件2 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给各产业系(学生社团资料由团委负责收取)。各产业系于9月10日前审核并汇总名单后将纸质版、电子汇总资料(附件3)报学生处钟益敏处。
附件1 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审批表 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2 2016-2017学年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 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附件3 2016-2017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点击此处下载文件
学生处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