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民主评议工作的通知

各产业系、各2017级、各2018级班主任:

   根据《广州市交通高级技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附件1下称办法)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有序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校级认定学生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2017级、2018级各班级已申报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学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每个学生一份。

二、评议流程

  1、各2017级、2018级相关班主任到产业系领取《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附件3表格,或者自行下载打印。

  2、班主任在保障学生隐私的前提下成立3-5人的班级代表民主评议小组(候选对象应回避),召开民主评议小组专题会议,对学生所提供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有效,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初步评议及核准,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的困难原因可参照附件2备注。

  3、评议小组应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并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依据《办法》前述第十条的有关规定确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一般困难档次学生认定按照第十条第三点进行困难程度排序,认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班级总人数的10%, 超过10%的需报产业系开展二次认定后报批。

   4、根据认定程序填写《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附件3按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排序于1月10日前报产业系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开展系级认定工作。

   5、产业系认定工作小组在充分征求各班主任意见的基础上,审核各班上报的名单和材料,综合平衡,确定本产业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推荐名单按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排序汇总报学生处审批,产业系各年级认定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产业系该年级总人数的10%。于1月11日前将认定结果报学生处钟老师学生处

    

 

                           

                                 学生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