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 通知
各产业系、各2019届毕业班班主任: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弘扬“崇教尚德、厚能重技、敢为人先、自强不息”的优良校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品学兼优毕业学生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使在校学生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激励他们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新时期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技能人才,经研究,决定在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占各班级应届毕业生总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法纪观念强,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每学期操行考核在80分以上。 2、讲究社会公德,为人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关心集体,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行为习惯。 3、专业思想牢固,学习目的明确,勤学苦练,知识扎实,技能过硬,成绩优良。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或获得三等以上奖学金。 4、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学科知识、技能竞赛或校园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师生反映良好,曾获得过单项以上荣誉称号。 5、遵守职业道德,具有正确的职业观念和态度,热爱劳动,吃苦耐劳,下厂顶岗实习表现良好,成绩突出,受到用人单位好评。 四、推荐程序 个人自荐,班主任推荐,系初审,学生处审核,报学院审批。 请各产业系于2019年7月1日前将《2019 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优秀毕业生汇总表》(电子稿)和纸质推荐表交至学生处孙卓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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